【本报讯】“十一”黄金周又到,不少工作岗位还需职工坚守。假日里坚守岗位的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能享有怎样的权利?近日,笔者走访了有关专家。
休假日与休息日有何不同?
“黄金周”七天有两部分组成,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所谓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
双休日,它是常规的休息时间。
200%与300%如何确定?
在1日至3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在后4日休息日加班的,企业安排员工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企业不另外安排补休,员工可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补钱还是补休?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假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依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计算基数知多少?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单位可自定计算标准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但必须比法律的规定更高。
过节费能抵冲加班工资吗?
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过节费带有福利性质,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
拒绝加班扣工资允许吗?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妊娠期的女员工。◇女员工在哺乳期内。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这要分两种情况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但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作予以追认的话,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工作为单位安排就属于加班。比如,小王的主管要他在长假结束后交一份企划书。
特殊工时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由企业安排加班的,应通过调整计件单价支付加班工资,即1日、2日、3日加班的,计件单价应不低于平时的300%。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计件单价应不低于平时的200%。
外来工享受加班工资吗?
众多外来务工者的工作量在“黄金周”的前3天按照300%计算,后4天按照200%计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家政服务和保姆并不在此列。按照目前的法律,他们尚不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还不能享有节假日加班加薪待遇。(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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