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回落 重头转向财产权和股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9:2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实习生孙炎华记者陈敏华)信托方式曾一度成为房地产行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去年下半年银监会下发“212号文”以后,信托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的门槛明显提高,房地产项目在信托产品中的占比从一度超过60%急剧回落。记者昨天从2006中国国际建筑文化交流房地产金融与投资专题论坛上了解到,信托产品已逐渐向财产权信托和股权信托转变。
据了解,房地产信托融资,目前要求开发商自有资金必须在35%以上、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等,这些规定已经远远高出银行信贷要求。不少业内人士为此对信托在房产市场上的前景表示担忧:“信托贷款方式介入开发类房产项目的机会将不断减少”,而且,房地产市场一旦转向萧条,信托融资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不畅,或有可能会有一批房地产信托计划面临到期无法兑付。
面对这样的忧虑,上国投房地产信托总部副总经理王信举表示,“212号文”等房产新政的出台,对整个房产行业的发展是好的。但针对目前的现状,上国投的信托产品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向,据称,未来操作方式将主要用于资产收购(包括烂尾楼收购)、联合贷款(类似银团贷款方式)、劣后债权(第二抵押权人)、同股权信托结合使用等方面。而房地产信托的融资方式也将由原来单一的信托贷款逐渐向财产权信托和股权信托融资两个信托产品过渡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