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邮寄石头贩毒案。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刘健伙同被告人郑人郡预谋运输毒品,2004年6月28日,由郑人郡在云南省瑞丽邮政局,将毒品海洛因226.15克藏在经切割的石头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到北京市西城区某天然珠宝厅刘健的经营地。检察机关认为,两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刘健,男,今年41岁,辽宁省朝阳县人,个体经营户。1979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郑人郡,男,45岁,山东省蓬莱市人,无业,1978年因诈骗被劳动教养3年,1995年因敲诈勒索被取保候审,1996年6月25日,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庭上,刘健和郑人郡各执一辞,不承认自己对贩运毒品一事知情,互相推托,认定是受对方指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王文波
(来源:本站原创)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