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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街商标老商户可无偿使用 持有人不愿意转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7:0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昨天,“秀水街”商标的持有者、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孙胜刚向媒体表示,如果不愿进驻新秀水市场的老商户愿意集中起来,在北京其他地区继续保持原有的特色经营,他将无偿提供“秀水街”的商标供老商户们使用。

  此前外界曾传说他开出的商标转让费高达亿元,现在却又表示无偿授权。对于这种让人意外的表态,孙胜刚解释,他这样做是出于对那些老商户们的尊重与同情,他认为秀水街
市场能有今天,老商户们发挥了主要作用。“我相信老商户如果组织起来在一个新的经营场所继续保持特色经营,是完全可以再造一个实至名归的秀水街市场的。”

  孙胜刚说,“原来秀水街的商户有意使用秀水街注册商标,可以与我的公司接洽,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公司将在几年的时间内不收使用费。”他表示,这次授权是一次性的,老商户只能在北京某一具体的经营场所使用,不能再转授给别人。获得商标使用权的一方也不能在北京以外的地区使用。他向记者强调说无偿提供“秀水街”商标给老商户们的是使用权,而不是转让。

  联系到此前西单109百货公开宣称愿意吸纳秀水老商户打造西单秀水街一事,孙胜刚向记者表示,他并不介意老商户去哪里,只要是集中在北京,有一个比较好的地理位置,最重要的是能把秀水的品牌搞好,自己就愿意无偿授权,目前并没有哪家商场直接跟他联络。

  据孙透露,2000年,他到有关部门查询,发现秀水街的第三十五类服务项目没有被注册,也就是推销类,于是他就申请注册了“秀水街”商标,2002年国家商标局批准。商标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

  孙胜刚也明确表示,不愿意把商标转让给新秀水的开发者。对于对方已经在新的市场外悬挂出“秀水街”三个字的招牌,孙表示,这是侵权行为,他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昨天,孙的法律顾问吴宁律师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老商户们如果希望获得“秀水街”的商标使用权,不妨联合成立一个类似于公司一样的组织机构来具体承接这项使用权。

  相关链接

  2002年,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公司注册“秀水街”商标,有效期至2012年。2000年,朝阳建华贸易公司注册“秀水”商标,有效期至2010年。后来建华贸易公司改制为天伟利达公司。秀水街市场的直接领导是朝阳区建外社区经济管理中心,朝阳建华贸易公司是它的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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