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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等部门发出警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第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8:4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旺季也即将到来。在没有立法全面禁止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联合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携带、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近年来,因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或
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烟花爆竹原材料漏管失控,非法购销现象相当突出,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的现象屡禁不绝。尽管部分城市和地区为此采取了禁放措施,但是更多的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依然属于可燃放范围。

  中消协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联合指出,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那些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不但质量没有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一般危险性都比较大。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有的烟花爆竹用药量过大,容易在使用中造成伤害,因此,不要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高的烟花爆竹,不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此外,买回的烟花爆竹不宜长期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作者:记者 王惜纯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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