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用其照片做广告 赵本山向两企索赔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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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7:14 新京报 | |||||||||
未经许可就用其照片做广告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吴秀云) 著名演员赵本山要在广州打官司了。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花都巨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近日被赵本山告上法庭。
赵本山在诉状中称,2004年上半年,他发现广州市花都巨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公司)在VCD、DVD产品的广告彩页上印上他的大幅照片,同时印有“随机赠送赵本山小品精选”等文字。作为推销产品的手段,巨星公司还随机免费赠送赵本山的小品精选VCD碟片。而这些VCD是由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制作、生产并提供给巨星公司的。 赵本山在诉状中提出,巨星公司没有经过他的许可,就在产品广告上非法印上他的大幅照片,严重地侵犯了他的肖像权。鸿翔公司和巨星公司共同构成侵权行为。 赵本山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他肖像权的行为,并赔偿他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人民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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