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近,广西桂林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当地警方摧毁了位于桂林市甲山乡唐家村的一个假名酒制造窝点。查获的假冒名酒有“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共计1800多瓶,案值达37万元,来自广西玉林市的造假者陈某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造假现场是常见的家庭作坊,其大致生产流程为:从市面上回收相关名酒的空瓶,用水冲洗晾干这些空瓶,再灌装相应的勾兑酒,最后配以自制的纸箱、纸盒等包装后
招摇上市。
随着查处的深入,鲜为人知的造假配方同时浮出水面。例如假“五粮液”酒,是用250毫升“尖庄”酒、150毫升“郎酒”和100毫升“泸州老窖特曲”勾兑而成;假“贵州茅台”酒,是用250毫升“郎酒”、250毫升“郎泉酒”勾兑而成;假“泸州老窖”,是用400毫升“尖庄”酒和100毫升“干一杯”酒勾兑而成;假“剑南春”酒,是用250毫升“尖庄”酒和250毫升“四川绵竹大曲”勾兑而成。
假名酒的制作虽然很简单,但其产生的利润并不“简单”。例如假“泸州老窖”的成本为90元/件,销售价达150多元/件;假“剑南春”的成本为120元/件,销售价达300元/件;假“五粮液”分两种包装、两种价格,其中“精装”版成本180元/件、销售价达680元/件,礼品盒成本为220元/件、销售价达1020元/件;假“贵州茅台”的成本为180元/件,销售价达980元/件。可见,假“五粮液”和假“贵州茅台”的利润回报极为丰厚。
据了解,早在2004年5月,上述假名酒的造假者就在桂林市城乡结合部小批量“投产”试销,但其制假窝点很快就被有关部门捣毁。2004年9月初,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他们又易地到远离市区的甲山乡唐家村“另起炉灶”疯狂“生产”假名酒。他们的“产品”销售范围迅速从桂林市区扩大到周边的兴安、资源、阳朔等县以及柳州市等地,较大规模的酒楼、酒店成了这些假名酒的消费大户。
作者:记者 庞彩伟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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