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经营理念,“捆绑”销售正在成为许多企业和商家重视和经常应用的营销模式。然而,正如我们在各类商场所见到的,用透明胶带把相关或不相关的一些商品捆起来这种类似于“扁担绑在板凳上”的销售行为正在使处于初级阶段的“捆绑”销售走向低俗化,甚至蜕变为一种短视的欺骗。所谓“初级阶段”,指的是一些商家和许多消费者对“捆绑”销售字面上的形象理解和应用,而这种理解和应用恰恰容易导致低俗化。
大多数商品都是以“单身”的形式被出卖的,而随便弄两件商品将其“拉郎配”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强买强卖”的一种新型表现。这种销售方式表面看来是一种“捆绑”销售,而事实上完全背离了“捆绑”的原则。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某家电商场里,冰箱捆绑高弹被,微波炉捆绑大豆油,弄得家电商场像农贸市场,这种销售方式更是与“捆绑”销售理念风马牛不相及。
乱点鸳鸯谱,从而人为地制造悲剧,这在以前的生活中极为常见。有媒无情,有情无媒,是两种内容不同而结果相似的悲剧。高级阶段的“捆绑”销售,或者说,营销学意义上的“捆绑”销售,正是汲取了人类爱情悲喜剧的经验,极其重视商业意义上的“情”和“媒”的重要性,从而实现“捆绑”销售的积极作用,并使其成为一种真正的“恋爱”。
企业或商家为了扩大销售份额,通过利用自身已有营销网络,将其一主打产品和已经有良好市场份额的老产品联合出售;或者与其他企业合作,发挥双方品牌优势,通过品牌借势,借用双方营销网络,创造更佳效果。不管“捆绑”在一起的是什么,从商家讲,就是要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这种利润极有可能是一种潜在的、需要很长时期才能见到的利润;从消费者来讲,就是要用最低付出得到最好的产品或服务,一次消费同时满足多个消费需求,这种需求也包括在购买产品或享受服务的同时,在精神方面的延伸。所以,从“捆绑”在一起的产品或服务看,“捆绑”销售或是基于能够让消费者在产品使用中得到更优质的产品性能或便捷的服务;或是基于让消费者在付出相等的情况下得到更多实惠;或是纯粹从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出发,让消费者在接受捆绑销售的同时,满足了自己的某种精神需要———即使捆绑在一起的某些东西对消费者或者根本就没有真正的使用意义。
比较成功的“捆绑”销售个案是前两年联想与可口可乐之间的一场“恋爱”。联想与可口可乐合作在全国很多城市举行现场活动,包括双方的促销活动和现场的展示活动。联想需要了解如何使电脑更容易被大众接受的推广方式、媒介选择、宣传思路。同时,可口可乐在做网站推广、以“数码”为主题的活动时,也需要有更专业的市场推广经验可以借鉴。可口可乐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戴士杰访华时说,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战略是“想本地人所想,做本地人所做”,即尽可能贴近本地人的生活。这一“跨国恋爱”的红娘是“本土化倾向”,而“本土化倾向”正是打动联想的“情”之所在。
出于利润最大化考虑,企业或商家用于“捆绑”商品或服务的那根“红绳”或曰“媒”,是真正能够起到“催情”作用的品牌优势,而不是相反的劣势。当然,时时处处从消费者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为消费者提供附加值,这也是一种“情”,而且只有这样,捆绑式“恋爱”才会开花结果。
作者:胡立彪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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