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合肥市质监局公布炒货、白酒等节日热销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炒货合格率为81.25%,而白酒的合格率只有66.67%。
据了解,为确保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从2004年10月起,合肥市质监局就对该市白酒、炒货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从12家炒货制品生产企业抽取16组样品,经检合格13组,合格率为81.25%,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铜。不合格产品有标称为合肥市大漠炒
从9家白酒生产企业抽取了12组样品,经检合格8组,合格率为66.67%。不合格项目是酒精度、总酯、固形物。其中不合格产品有标称为合肥第二酒厂生产的450ml装48(v/v)“皖醇酒”(批号2004.10.13),安徽鸿运酒业生产的500ml装48(v/v)“鸿运贡酒“(批号2004.9.8)等。
作者:佚名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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