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怕承担经济责任 拒绝90岁老人乘公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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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9:1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福州公交公司:设意外伤害基金,解决老人出行尴尬 本报讯 年届90岁的福州市民何伯虎乘公交屡被拒。而公交公司表示,因发生客伤事故,公交司机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拒绝老年人实属无奈。近日,福州市公交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交公司的“老年乘客意外伤害基金”正在报批。
12月9日上午8时许,何伯虎在福州市区汇达车站乘坐公交车。司机以年纪大没人陪护不安全为由而拒绝他上车。次日下午,何伯虎欲乘坐另一路公交车又遭拒载。何伯虎老人说,老年人有坐车的权利,公交车队不能拒载老人。“我们老年人可与公交公司签订协议,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他建议。 司机们认为,公交公司有规定,老人受伤驾驶员要扣钱。他们表示,老年人免费乘车无可厚非,但应根据自身年龄、身体状况,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车,在家人陪同下乘车,以免发生意外。 福州市公交总公司陈宙泉总经理介绍,福州市持高龄老人免费乘车证的达7.3万多人,其中有9成的老年人是单独乘车出行。“近几年,每年发生的老年人乘车受伤事故都有数十起,仅赔偿一项,公交企业每年就要支付100多万元。”他说。据悉,为减少赔偿支出,很多车队将客伤事故与驾驶员的工资相挂钩,导致一些驾驶员心存恐惧,高峰时拒载老人。 陈宙泉表示,福州市公交总公司将成立老年人意外伤害基金事宜,并报请政府部门批准,一旦实施,将向每个办理免费乘车证老年人收取每人每年20元,全市全年可收取100多万元基金。一旦发生客伤意外,每位老人至少可获赔1万至2万元的赔偿,高于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 (林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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