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中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十多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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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0: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刘长忠)中国消费者协会自一九八四年成立迄今二十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八百二十五点三五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十点四二亿元。 记者今天从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二十年来,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共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三十五万次,组织开展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各类调查五十万次,涉及商品和服务类二十八万个,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
据介绍,在受理投诉中,各级消协突出商品房买卖、电信服务、医疗服务、各类中介服务、煤水电供应服务、不平等格式合同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并调解和参与了日本三菱汽车、日航事件以及造成众多未成年人伤残的波及全国的“OK镜”事件等涉外疑难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调解解决不了的投诉,各级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有的还与仲裁机构合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机构,与司法局协商成立消协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辟多种途径解决调解未果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大会上发表讲话说,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在食品、药品、保健品、商品房、信贷保险、中介和公用服务等方面依然存在着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有的还相当严重。 他希望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指导,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救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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