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2日至12月15日,由中国产业报协和首都30余家新闻媒体联合发起了“2004中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有97.46%的消费者和法人曾遭遇过霸王现象和霸王条款。81%的公众认为,长期的垄断经营是造成部分行业霸王现象严重的根本原因。
所谓霸王现象,是指在各种交易活动中,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订立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本次调查,除有八成公众认为垄断是造成霸王现象的原因外,认为
法律不健全的占50%;选择地方保护主义的占36%;认为信息不对称的有22%;选择商家逐利行为的占13%。有七成以上公众认为,霸王现象、霸王条款在短时间内不能消灭,有85.96%的公众认为,霸王现象、霸王条款会降低我国各行业、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有关专家指出,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行业惯例等,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时,要坚决地说“不”,要善于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必要的时候,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51.2%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当遇到霸王条款或霸王现象时,自己是能忍则忍,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占32%,希望寻求媒体帮助的占42%,向消协投诉的占39.8%。而受到霸王条款或霸王现象侵害后,最终能得到圆满解决的,几乎为零,能得到部分解决的为3.83%。
本次调查结果,公众认为霸王现象比较严重的行业前10名分别为:电信87.6%、房地产/物业54.4%、保险51.3%、教育38%、医疗29.8%、银行22.5%、铁路19.8%、交通17.1%、超市15.7%。
有关专家认为,面对我国进入WTO以来的机遇和挑战,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工商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加大对违规者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舆论导向和政府监督,既是有效遏制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的途径,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本报记者 曾祥素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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