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售卖果子狸最高罚5万 举报每宗将奖励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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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2:14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12月22日电(记者 李南玲)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明令禁止餐饮业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以防非典。违令者将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举报每宗将给予200元奖励。 去年非典疫情在我国掀起了轩然大波,当年5月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虽然目前尚未出现非典疫情,但为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特发出果子狸禁售令。希望各餐饮单位要提高守法的经营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销售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而广大市民也要也要养成文明的卫生卫生饮食习惯,不食用果子狸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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