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警示维生素不能过量 否则会导致中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20:3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很多人知道缺乏维生素A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但对于过量服用维生素A将导致中毒却不甚了解。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消费警示:维生素A不易过量服用。 进入冬季后,按我国消费习惯通常要进补。但中消协近期接到多起由于饮食原因导致的维生素A中毒投诉。吉林市某单位18位职工食用狗肝后全部出现中毒症状,头痛剧烈,颅内产生水肿,两眼突出,浑身脱皮,还伴有发烧症状。经鉴定,是食用狗肝造成维生素A中
专家说,成人一次摄入维生素A50万国际单位或小儿一次摄入量大于30万国际单位均会引起急性中毒。由于维生素A易积蓄在肝脏和脂肪内,即使未超过急性中毒量,如每天服用8至10万国际单位,半年后仍会造成中毒。中毒后果表现为骨畸形,器官发生病变、生长缓慢,皮肤受损等。除了提示慎补维生素A以外,中消协还特别建议消费者少吃狗肝等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