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储值盖棺论定 属于商业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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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8: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曾在蓉城迷惑数十万消费者的“消费储值”终于被定论为商业欺诈。昨日记者获悉,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表示,明年工商系统将严厉查处以“消费储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几个月来一直让工商执法人员感到无所适从的“消费储值”定性问题,终于得到明确解答。 但令人遗憾的是,成都两家曾开展过“消费储值”业务的公司都早已人间蒸发。据了
“他们关门走人的时候,我们也是知道的,但当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以作为依据来处罚或制裁他们。”昨日,曾经调查过“消费储值”骗局的成都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第四科执法人员遗憾地告诉记者。 “现在对消费储值的定性出来了,我们将在未来几天内作出对成都启旺的正式处罚决定。”成都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第四科一执法人员说。此外据了解,被“利万家”欺骗的消费者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力图挽回自己的损失。 记者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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