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劣质奶粉案宣判 两经销商被判刑二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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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 14: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都市快报报道,浙江省首例劣质奶粉案日前在泰顺县法院宣判,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两名经销商高明勇、黄益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二年二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两被告是泰顺县鹿源乳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两被告在蚌埠市开设乳品经销点,经营鹿源公司生产的
高明勇、黄益镳于2003年1月至7月间,向马兰华销售“正蒙”牌系列奶粉370件,其中婴儿新配方奶粉135件,销售额为45330元。经鉴定,该新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为2% ,系不合格食品。阜阳市颍泉区邵营镇石小村村民胡莉从兴旺公司购买该新配方奶粉,给儿子胡甲祥食用5个月,造成胡甲祥严重营养不良并引发综合征(经治疗恢复健康)。(法文、李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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