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6日,国内首例消费者诉不粘锅厂商案一审二次开庭,苏泊尔向法庭提交了卫生部政法司确认函等新证据。目前举证阶段基本完成,近期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据介绍,消费者关真峰诉国内不粘锅制造厂商浙江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和销售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欺诈一案是国内首例消费者诉不粘锅厂商案。10月12日,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第一次开庭之后,苏泊尔公司又在规定举证期内向法庭提交了三份新证据的复印件,包括卫生部政法司关于《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GB11678-1989)有关问题的确认函、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请对GB11678-1989卫生标准理解给予确认的函,以及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关于对QB/T2421-1998《铝及铝合金不粘锅》行业标准有关条款的说明,并在12月6日二次开庭时,向法庭提交了以上证据的原件。而原告则未能在有效举证期内向法庭提交新证据。
目前举证阶段基本完成,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在年内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