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里含2角保险费 观众质疑电影院温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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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10:57 珠江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雷)近期记者接到一个报料电话,称珠海某电影院的电影票标价29.80元,收费30元,并误导消费者说另外2角是平安保险费。还表示说消费者“必须买这个保险”,他怀疑这个保险费收费不合理。保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保险费其实是电影院为自身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没有必要告知观众,电影院如此告示,反而有可能误导消费者。 记者随后赶到该电影院,发现售票窗口张贴了一张告示:“温馨提示:售票后敬请核
中国人保珠海分公司理赔部的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消费者所知晓的那个2角保险费,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这笔费用不是由消费者承担,按照保险合同,公众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应该是电影院,所以这笔费用“应该是电影院掏”。如果是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将直接是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公众责任险是为了转嫁电影院的经营风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电影院)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即如果发生损失保险公司理赔的对象也是电影院,而不是消费者。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该电影院的本意是想吸引消费者,告诉消费者在这里看电影有保障,但其实各家电影院基本都为自己购买了公众责任险。电影院如此特别列明,反而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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