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芝麻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陕西、湖北等7个省、市36家企业的40种产品,合格3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0%。抽查结果表明:
芝麻油产品的卫生安全指标全部合格。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具有强烈致癌性的物质,因此,国家标准对该指标有严格的规定≤10μg/Kg。此次抽查的40种芝麻油产品,该项
指标全部达到标准的要求。芝麻油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较好。对9项主要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只有两种产品在一般性指标色泽上存在缺陷,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部分产品的色泽值超标。色泽值是反映香油焙炒工艺的重要指标,因此,国家标准分别对机制香油的色泽值进行分级考核。抽查发现,部分企业明示为机制一级的香油,标准规定色泽值应≤12,而实际检测值高达22,远超过标准限定值。造成芝麻油色泽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芝麻油加工过程中的焙炒工艺条件控制不严。而焙炒过程控制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芝麻油的品质。目前,国内许多家庭作坊式小企业在芝麻焙炒过程中缺乏规范的、准确的生产过程控制,全凭经验,甚至有的生产者为了增加麻油的香味,故意加大焙炒时间,使其生产的麻油有更浓的香气和色泽,但这种香气是芝麻沙糊的焦香而不是麻油香,因而造成产品的色泽值偏高。
作者:特约点评 启 拂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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