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大学生每年可受助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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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19: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广东省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方案规定凡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城乡贫困残疾学生,将根据入读学校的程度获得政府不同数额的助学资助。其中,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在校贫困残疾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800元资助。这是记者前天从广东省残联获悉的。 新出台的《方案》明确规定,从2004年到2008年,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城乡贫困家庭
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在校贫困残疾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年可获资助800元;普通、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贫困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60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元;参加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累计通过5门考试的可以申请资助一次,每次资助800元,总申请次数不得超过3次。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在校生可向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由以上单位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通过后,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递交《申请表》,由残联、财政部门审核;最后由地级以上市残联汇总上报省残联。当年新入学贫困残疾大学生、高中生可直接确认为受助对象。受助对象每年确认一次,并由受助学生户籍所在地级以上市残联予以7天时间的公示。(黄丽娜 肖培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