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文俊)1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不粘锅产品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结果表明,我国的不粘锅产品总体质量处于较高水平。
不粘锅产品是炊具家族的重要成员。在不久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18个品牌的28种规格型号、使用特富龙涂料的不粘锅进行的抽检中,未检出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残留。此次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检中心对国内生产销售的不
粘锅产品进行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678-1989《食品容器内壁聚四弗乙烯涂料卫生要求》和行业标准QB/T2421-1989《铝及铝合金不粘锅》进行的。
本次抽查涉及浙江、广东、辽宁、上海、江苏等5个省市15家企业生产的26种不粘锅产品,其中在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的21种产品,在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的5种产品。有13家企业的24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3%。此次抽查的15家企业的总体市场占有率为95%以上。
抽查结果表明,我国不粘锅产品行业集中度高,总体质量水平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本次抽查的年销量在200万口以上不粘锅的7家企业,总体市场占有率在90%以上,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同时不粘锅产品存在质量两极分化现象,优劣差别明显。一些大型企业因其工艺合理,设备先进,并且使用质量较好的原材料生产不粘锅产品,其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而一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由于采用比较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其产品质量很不稳定。
此次抽查还显示,有2种产品在两个项目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一是4%乙酸溶液和蒸馏水蒸发残渣指标超标。国家标准中规定用4%乙酸溶液和蒸馏水煮沸不粘锅后的蒸发残渣指标分别为≤60mg/L和≤30mg/L。蒸发残渣是不粘锅中的溶出杂质,使用这种不粘锅会对食物造成污染,而且这种不粘锅的涂层也易脱落。本次抽查中,永康市荷园金路电器炊具厂生产的“金大路”牌不粘炒锅蒸馏水蒸发残渣为82mg/L,4%乙酸蒸发残渣为1925mg/L,超过标准规定值的32倍。永康市龙佳餐具五金制品厂生产的“龙佳”牌不粘煎锅,4%乙酸蒸发残渣为154mg/L,超过标准规定值5倍以上。二是铬含量超标。铬是一种重金属,过量食入重金属铬对人体是有害的。对接触食物的金属器皿,国家标准均对其浸泡液中铬含量有严格限制。在将4%乙酸溶液放入不粘锅内煮沸0.5小时,再室温放置24小时后,检验该溶液中铬含量应≤0.01mg/L。经检验,永康市荷园金路电器炊具厂的“金大路”牌不粘炒锅,4%乙酸浸泡液中的铬含量达0.08mg/L,超过标准规定8倍。
作者:记者 郑建玲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