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不粘锅抽检显示两种产品未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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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7:26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 朱冬松 本报讯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不粘锅产品最新专项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涉及市场上26种不粘锅主流产品,有13家企业的24种产品合格,总抽样合格率为92.3%。其中有2种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抽查显示,目前不粘锅产品质量两极分化严重,优劣差别明显。一些大型企业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而一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由于采用比较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其产品质量很不稳定。如:永康市龙佳餐具五金制品厂、永康市荷园金路电器炊具厂等,既无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也无完善的出厂检验手段,而且使用不能满足不粘锅生产工艺要求的烧结炉,也没有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这种生产条件难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抽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4%乙酸溶液和蒸馏水蒸发残渣指标超标。国家标准中规定用4%乙酸溶液和蒸馏水煮沸不粘锅后的蒸发残渣指标分别为≤60mg/L和≤30mg/L。蒸发残渣是不粘锅中的溶出杂质,使用这种不粘锅会对食物造成污染,而且这种不粘锅的涂层也易脱落。本次抽查中,标称荷园金路电器炊具厂生产的“金大路”牌不粘炒锅蒸馏水蒸发残渣为82mg/L,4%乙酸蒸发残渣为1925mg/L,超过标准规定值的32倍。标称龙佳餐具五金制品厂生产的“龙佳”牌不粘煎锅,4%乙酸蒸发残渣为154mg/L,超过标准规定值5倍以上。 二是铬含量超标。经检验,标称“金大路”牌的不粘炒锅,4%乙酸浸泡液中的铬含量达0.08mg/L,超过标准规定8倍。铬是一种重金属,过量食入重金属铬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对接触食物的金属器皿,国家标准均对其浸泡液中铬含量有严格限制。 在发布抽检结果的同时,昨天中国五金制品工业协会召集苏泊尔、爱仕达、爱妻等12家主流企业发表了联合声明,声明介绍,目前我国不粘锅年总产量约1亿口,70%出口,已成为全球的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声明再一次对前不久困扰消费者的“特富龙事件”进行了澄清,并保证不粘锅产品的生产材料和制造工艺符合国标要求,同时为不粘锅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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