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望明年出台的《电信法(送审稿)》已向律师界征求意见,其中包括电信资费过渡到市场化和进行听证等五大突破。
据悉,今年7月份由信息产业部提交国务院审议的《电信法(送审稿)》(简称:“送审稿”),正在向中国律协征求意见,而中国律协委托了其属下的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对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据了解,“送审稿”是在6月9日由信息产业部第六次部务会
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国务院审议的。10月,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胡可明在信息产业部召开《电信法》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表示,“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后,法制办将尽快启动“送审稿”审查程序,进一步推动电信法立法进程。这次“送审稿”交全国律师征求意见,无疑是其立法进程加快的一个标志。不过,《电信法》何时可以出台,至今尚未有任何“说法”。不过据此前有专家透露,这部法律最早可望在明年年中问世。
据了解,“送审稿”对电信资费、电信监管、互联互通等关系到用户利益的问题,均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相比于现行的《电信条例》而言至少有以下五大突破。突破一:资费过渡到市场调节
“送审稿”第五章的“电信资费”中,规定了电信资费管理的“过渡原则”,并且明确“国家根据电信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状况,逐步实行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过渡”。不过,这需要根据市场竞争是否充分确定,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且,企业制定和调整此类价格时,需要提前10天向电信监管机构报送业务发展、实际成本等材料。
另一方面,“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电信业务”,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最具创新意义的是,“送审稿”规定了“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电信资费应当建立听证制度”。突破二:成立独立电信监管机构
目前,我国银行、证券行业已经设立了独立的行业监管机构(银监会和证监会)。据了解,“送审稿”也借鉴了这一经验,规定设立一级的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国家电信监管机构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
今年早些时候,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在广州的“南方通信论坛”上表示,下一步中国电信业的改革,应该是从运营体制改革转变为监管体制改革,其中重点是“政监分离”,包括产生独立的监管机构———国家通信管理委员会。而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教授也认为,我国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一定会产生,只不过成立时间还无法预测。据悉,目前信息产业部及其在地方的派出机构(通信管理局)都是从邮电系统分离出来的,包括产业政策的制定、市场监管等职能“一手抓”。突破三:增值业务进入门槛降低
“送审稿”在电信市场的准入方面,最具有突破的是增值电信业务。根据信息产业部送交国务院审核时附加的说明,“送审稿”结合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精神,改变了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实行“许可”的做法,改为“登记管理”。
据介绍,“登记”与“许可”的基本区别,主要是管制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注意程度和审查时所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许可”的过程需要审核很多因素,不但非常严格,而且监管部门的主观裁量度很大。相比之下,“登记”则是管制机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也就是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从事电信服务。突破四:“小区垄断”有望消失
“送审稿”力图保证各运营商平等接入到最终用户,并且保证用户的业务提供者选择权。信息产业部的说明说,鉴于“最后一公里”问题涉及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关系非常复杂,“送审稿”只是对“新建楼宇和居民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做出相应规定:“应在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配套建设通信管线和通信线路交接间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公共电信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应当纳入该建设项目总预算”。不过,已建楼宇和居民区,则要考虑产权地具体情况。突破五:破坏网间互通可罚500万
对于网间互联互通,“送审稿”设置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对于破坏网间互联互通的行为,最高罚款竟然高达500万。送审稿列明了10大类在互联上禁止的行为,其中包括采用技术等手段制造网间通信故障或降低网间通信质量、擅自中断网间互联、加收费用或者拖欠网间结算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监管机构可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按现行规定,对破坏互联互通罚款数万或者数十万,对于每年收入上千亿元的运营商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而即将出台的《电信法》对破坏互联互通施以“重手”,无疑是希望通过重罚对不法行为起“震慑”作用。
作者:王 东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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