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豆奶案双方律师成原被告 激辩不正当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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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8:4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曾在海城豆奶案件中分别为原告和被告辩护的两名律师,今天上午短兵相接,自己成了法庭上的原被告。原告伍和家状告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向阳对自己蓄意诋毁,涉嫌不正当竞争。更有意思的是,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为中孚所写的题词也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证据。 在海城豆奶中毒事件中,伍和家担任了被告——鞍山宝润乳业公司董事长郝国栋的
除此以外,伍和家还状告向阳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孚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律师事务所黄页》和自己的网站中都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曾在1996年7月8日亲笔为中孚所题词‘做人民的好律师,维护法律的尊严’。”伍和家说:“中孚所这样做是在向阅读者明示或暗示该所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严重违反了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他请求法院认定中孚律师事务所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律所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向全国律师发表致歉信。 对此,中孚律师事务所辩称,肖扬的题词是对全体律师的鼓励,应该广而告知。《北京律师事务所黄页》中引用题词是经过司法局与律协认可的。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