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承认六项罪名 可能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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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16:20 武汉晚报 | |||||||||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 新加坡地方法院15日开庭审理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总裁陈久霖受控案件。陈久霖的辩护律师王赐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陈久霖已对15项指控中的6项认罪,法官将在近日宣判。 王赐安说,陈久霖所认的6项指控中,1项是触犯刑事法,即他没有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以及和林中山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1项是触犯公司法;4项是触犯证券期货法。
据了解,“欺骗”一项指控的判罚最高为7年徒刑和25万新元罚款,除此之外,陈久霖的其他“罪名”判其坐牢的可能性很小。 2004年12月1日,陈久霖任职CEO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亿美元。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因之严重资不抵债,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