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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元买了台旧彩电 商场错将样品当新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9:08 武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明安斌徐永峰记者马辉)花14180元,买的竟是一台旧彩电。消费者日前通过工商讨回购货款。

  洪山工商分局日前接到陈先生投诉,2月19日,他在街道口一家电商场,买了一台14180元的海信液晶电视。2月22日送货安装后,细心的消费者发现:电视机插头和输入连接处,都有明显的划痕,整机包装也存在缺陷,消费者坚决要求退货,遇到商场拒绝。

  工商人员立即与商场联系,得知是因服务员疏忽,将样品当新机出库。最后,商场同意派人上门收回电视,并全额退了电视钱。

  电视屏幕上“雪花飘飘” 降价电视其实是处理品

  本报讯(通讯员朱红斌叶逢春记者马辉)新买的降价电视“雪花飘飘”,商家不肯退换,顾客质疑:降价的电视就不“三包”吗?

  易先生投诉称:1月25日,他在江夏一商家的家电部,花1350元买了一台降价的长虹彩电,用了不到一个月,彩色屏幕上整天只看到“雪花”飘飘,收不到一个台,同商家交涉几次未果,于是向12315投诉。

  纸坊第二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到商家调查得知,这台彩电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才作降价处理。但商家只说是降价,并未向顾客说明是处理品,存在欺诈行为。于是,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商家按“三包”规定退货,将1350元货款还给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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