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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放行花旗投资广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23:01 新京报

  解除与花旗排他性协议;花旗可增持至19.9%,将向浦发派驻副行长

  本报讯 (记者 张诚 庄士冠) 浦发银行和花旗银行的排他性合作协议在昨日彻底宣告结束。上午,浦发银行股东大会通过了双方解除排他性协议,即花旗银行也可以投资中国的其他银行,而目前花旗正在积极地运作以入股广发银行。

  浦发银行股东同时批准花旗集团有权将该行的持股比例从4.62%增加至19.9%,但也规定了花旗在2008年2月31日前不得出售其首期的4.62%的股权。

  花旗具体的增持方案如下:在浦发增发7亿股流通股的同时或以后,花旗将在不影响增发和监管批准的前提下,通过认购浦发银行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将其持股比例增加至19.9%,增持股份的价格将在市场价格浮动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在花旗增持公司股份到19.9%之后,若浦发银行经批准后再发行新股份,花旗可以在新增股份发行时或者发行后认购新增股份以维持比例。

  浦发银行董事长金运称,该行参与此次投票的99.47%的股东都对解除上述协议投了赞成票。

  根据双方的协议,花旗还将向浦发银行派驻一名副行长。浦发行董秘沈思则表示,“花旗在适当时候确实会向浦发银行派出副行长,并直接向行长汇报,但这要看花旗增持浦发的进程,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花旗方面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愿意派遣高管进入浦发银行,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确定。

  此次首次披露的消息是,花旗在2008年2月31日前不得出售其首期的4.62%的股权,并且在

信用卡业务方面,浦发银行也对花旗进行了相关的限制,花旗在2007年前才可以和其他银行合作信用卡,并将协助浦发银行建立信用卡中心的核心信用卡管理系统,而且在信用卡系统上线完成正常运行后,该系统将交由浦发银行接管。在此之前,花旗不会向其投资的广发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提供技术系统支持、
商标
许可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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