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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系疯狂敛财 明星电力预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7:58 经济参考报

  明星电力2005年业绩预亏的种种原因都源于控股股东明伦集团及其关联方的疯狂“敛财”行为。

  2003年3月,周益明控股的深圳明伦集团出资3.8亿元收购明星电力4778万国有法人股。同年6月30日,明伦集团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入主明星电力后,随即改组董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由过去不超过净资产8%提高到30%,从而为其接下来的
恶意对外投资、违规担保、虚假贸易以及违规拆借资金等行为提供了便利。

  2003年8月,明星电力投入2.7亿元现金增资控股明星康桥,投资开发深圳捷美商务中心等

房地产项目;2003年9月,投资1.5亿元设立明星商社,从事国内外贸易业务。巨额投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两家子公司历年投资收益率极低,并成为明伦集团违规套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载体”。

  据遂宁市政府部门调查,明伦集团及其关联方借由恶意对外投资、虚假贸易等行为造成了上市公司资金损失超过4亿元,违规担保责任1.91亿元。明伦集团入主以来,在关联公司间进行频繁的资金拆借。据四川省证监局调查,仅2003年至2004年,明星康桥和明星商社对外拆借资金的发生额就高达9亿多元,这些行为都没有获得明星电力董事会或经理层的书面批准。截至目前,明星电力资金拆借余额仍有7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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