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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鞋”退换要收折旧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9:30 武汉晚报

  “新鞋”退换

  要收折旧费

  何先生昨日来电去年10月6日,我陪妻子在武昌水果湖时尚名都购物时,花604元买了一双原价1000多元的皮鞋,买回家后一直未穿。今年元旦期间,妻子穿上鞋子外出,走到
半路鞋底脱了胶。我到该商场要求退货,商家同意退货但要扣除180元钱,作折旧费,而且不出示折旧费发票,只在原发票单上作记录。

  记者调查

  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对方答复:商场做法没有错,从购买商品之日起61—90天内(不管商品的磨损程度),如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换的,需支付原商品30%%的折旧费,商家可在原发票上注明数额,无需另开发票。实习生张晓莉记者孙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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