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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10:45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雪婴通讯员施佳)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6项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即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合同约定,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收费必须明码标价,保证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附: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详见www.wh-price.gov.cn)1、货物包装加固费(货主自行包装加固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费)

  长+宽+高之和小于或等于1.5米,3.00元/件

  长+宽+高之和大于1.5米,5.00元/件

  长+宽+高之和大于3米,10.00元/件

  2、装车服务费(应货主要求提供装车服务的)

  0.2元/公斤

  3、进港货物超期保管费(货物到达后,货主不能及时提取,超过民航规定保管期限,保管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普通货物/普货,0.5元/公斤·天(自第4天起)

  4、送货运输服务费(应货主要求,将货物从机场运至市区内收货人地点)

  汉口,0.8元/公斤汉阳,0.9元/公斤武昌,1.00元/公斤

  5、代办审批费(受货主委托办报关、商检等相关审批手续)200元/批次6、货物过站处理费出港,1.00元/公斤

  出港前为承运人或代理人提供搬货、仓库操作、配载、装机等项服务(不向货主收取费用)。

  进港,0.6元/公斤

  货物到达机场后卸机、运输、搬货、入库等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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