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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7:55 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税务总局日前颁布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截至2005年10月底,全国有税务师事务所2926个,从业人员已近10万。但目前整个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迫切需要进行规范。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九条。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目前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比,《办法》区分开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各自的职责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性质、法律地位及其作用,确定了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同时还针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职业操守、内部管理问题和在从事涉税鉴证和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做了有关处罚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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