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郎状告影楼 不较真摄影单较真相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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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4:1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晓宁 通讯员 毅平 进梅)一较真新郎,两次将影楼告上法庭:配套的鳄鱼皮面数码相册不是真鳄鱼皮的。昨获悉,该新郎败诉。 江岸区法院永清法庭一审查明:2004年11月,严磊(化名)的妻子与几个女伴,与汉口一婚纱摄影公司商谈婚纱照事宜。
影楼向他们出示了15寸手工册和鳄鱼皮面的数码相册等样品实物。 经过反复协商,双方签订预定单,以1300余元的价格谈妥,其中包括一个12寸鳄鱼皮相册。 严磊在付款取件时,与影楼发生纠纷。他认为:相册是人造革面,影楼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提供鳄鱼皮相册。 影楼辩称:相册确是仿鳄鱼皮,是按照样品制作的,签定单时,新娘看过公司的样品实物并同意。如果新人想要别的样式,可以免费制作,但无法提供真鳄鱼皮面。 一审法院认为:鳄鱼皮相册样式应以样品实物为准,严磊认为与约定不符,理由不充分,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严磊不服,提起上诉,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