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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设定权证创设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 00:37 新京报

  新创设权证T+2才能卖出;12月6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赵侠)深交所昨日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创设人申请创设的权证数量、上市交易时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自2005年12月6日起施行,权证创设的具体品种及可创设起始时间,深交所将另行公告。深交所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创设权证12月6日就会上市。

  《通知》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此外,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通知》明确指出,创设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30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10:30后提交视为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而且新创设的权证当日应在网上予以公告,T+2才能卖出,这给了中小投资者较为宽裕的时间来决定如何处置手中的权证。

  西南

证券李明认为,管理层设立创设权证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市场对权证的疯狂炒作,从而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但创新类券商却并不是这么想的,他们是怀着“赚一把就走”的想法实施对冲操作的。深市新创设权证实施T+2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部分投机券商,可能成为权证市场的短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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