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投资理财 > 正文
 

不公示节能信息 房屋不允许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43 武汉晚报

  (记者 徐丹 实习生 郑志花 通讯员 袁进安)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建设厅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会议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开发商卖房必须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否则,房屋不允许销售。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省每年新竣工建筑90%以上未达到节能要求,建筑能耗占
社会总能耗的30%。所以,对新建建筑必须坚决实施节能50%的标准。

  我省早在宣传节能住宅时就有介绍,采用节能材料的建筑,比起非

节能建筑
房价
略高,通过对13个示范小区的测算,武汉节能建筑房价增幅在每平方米增加30元-50元。但不少市民都提出质疑,不知道哪些房屋是节能的,用了什么节能材料,也不知道如何节能和节能多少。

  湖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武孟灵说,有了这样的规定,今后市民买房都可以明明白白了。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