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股改只推认沽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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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8:26 新京报 | |||||||||
一年后流通股可以每股3.7元出售给大股东,相当停牌前股价溢价11.45% 本报讯(记者杨振华)与股改以来众多方案不同的是,昨日大冶特钢(000708)公布的方案显示,其对价支付仅仅为第一大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赋予认沽权利。 方案显示,大冶特钢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安排对价,也不就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
“大冶特钢的对价方案和之前的农产品、万科类似都只是大股东的承诺,而无现实对价支付,但大冶特钢认沽权利溢价明显过低。” 国信证券分析师乔海建分析认为,大冶特钢停牌前的收盘价为3.32元,可以给流通股股东带来11.45%溢价,但从其历史盘面和预期来看上述溢价聊胜于无。 此外,在此次大冶特钢公布的方案中还特意提出了涉及重组的概念。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冶钢提出了追加对价安排,即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新冶钢将向股东大会提出向大冶特钢注入价值不低于3亿元,且按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优质资产的提案。并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股东每持有1股可以获得0.053元的追加对价承诺。 “大冶特钢实际控制方为中信泰复,上述注资方案虽然好,但预期如何仍尚待观察,相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从股改中得利有限。”乔海建表示。 中信泰富去年底透过持股95%的湖北新冶钢以2.1亿元收购大冶特钢19.27%权益,湖北新冶钢及中信泰富全资附属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接着透过公开竞投分别以2.9亿元及1.1亿元投得冶钢集团手上的大冶特钢28.18%及10.68%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