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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启动私化吉林化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08:53 新京报

  要约收购价H股2.8港元,A股5.25元,收购总额10.5亿元

  本报讯 (记者王冰凝)昨日,吉林化工(000618,0368.HK)发布《A股要约收购报告书》。

  按照中石油公告,实施要约收购价格分别为:吉林化工H股2.8港元/股,A股5.25元/股
。本次收购吉林化工A股股票的要约价格相对于公告前一交易日的A股收盘价4.91元/股和H股收盘价每股2.425港元,溢价比例分别为6.92%和15.5%.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总额10.5亿元全部以现金支付。A股要约收购期限可能的最早起算日为2006年1月9日。

  H股收购要约至少需获得持有66.67%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H股股东和公司美国ADS持有人的有效接受。

  申银万国石油行业资深分析师黄美龙指出,像吉林

化工和辽河油田股价波动一直很大,业绩一般,卖给中石油后有利于三家公司流通股股东,也有利于中石油通过资源整合,回购完成的产业链整合使其具有全新的业务平台和融资平台。

  黄美龙同时表示,中石油已进入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期,这是中国以退市为收购目的的首个案例。

  11月15日,中石油对锦州石化(00763)、辽河油田(000817)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也进入要约期。中石油将出资61.5亿元回购上述公司的流通A股、H股和美国存托凭证,进而终止三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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