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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谴责后 金城股份欠款何时解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4:47 经济参考报

  9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金城股份(000870)多年来一直存在巨额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的问题,该公司及董事长廖卫东、原董事长柏丹等高管为此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资金被大股东占用

  公开资料显示:金城股份是1996年由原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设立,其原料供应、制浆、造纸以及产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系统相关的资产经重组进入股份公司;其辅助性生产系统、代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组成了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集团),成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另外金城集团承担着房产、医院、环卫等非经营性社会职能。

  分立两年后的1998年6月30日,金城股份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5年来,金城集团一直是金城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2005年9月17日,其持有金城股份6565.0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1.05%)。

  在上市后这几年,市场一直传闻金城集团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

  2005年7月9日,金城股份在外界压力下,公司就控股股东金城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披露——至2005年5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累计余额为57593万元。

  记者了解到:2002年12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资金累计余额为43480万元;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金城股份又分别向金城集团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至2005年5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该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

  在公告中,金城股份解释,上市之初,为了发挥金城集团的市场优势,上市公司与金城集团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产品的50%由金城集团包销,每年的包销额在25000万元一30000万元。当时,正逢国内纸张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导致公司应收货款骤增,金城集团的销售货款也无法收回。同时金城集团盈利能力较弱,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向金城股份支付全额货款,使公司产生应收金城集团货款。此包销协议在2001年终止。

  但据市场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金城股份的此种说法有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既然在分立之初“产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系统相关的资产经重组进入股份公司”,金城集团只具有“辅助性生产系统、代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怎么会“为了发挥金城集团的市场优势,上市公司与金城集团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呢?

  因担保问题被提起诉讼

  问题还不仅仅这么多!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城股份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最大的一笔为,2003年8月27日,金城股份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广开支行”)签定保证合同,为中侨公司与建行广开支行签定的《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36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中侨公司未能偿还借款,被借款银行提起诉讼,金城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侨公司并不是金城股份的子公司!

  近6个亿资金窟窿如何解决

  为什么直到今天问题才被发现?在深交所的谴责公告中我们找到了答案。在被占用资金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随后金城股份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2003、2004、2005年1至5月划给金城集团资金的发生额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

  金城股份认为,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但是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更关心的是: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问题何时、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呢?

  首先,金城集团有能力偿还吗?

  “单单依靠大股东自身已经完全没有能力偿还了!”金城股份董秘吕立对记者承认。

  记者在公司2005年半年报中看到到,金城集团最有价值的资产——持有的上市公司的6565.04万股国有法人股,因欠外部单位货款已经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多日。

  鉴于此,金城股份在公告中,针对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1、敦促金城集团加快内部体制改革,对经营性实体进行改造,使其逐步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减少直至消除对本公司的依赖。对金城集团的房产、

医院、环卫等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分离,杜绝新增占用。

  2、请求政府划拔相当规模的与纸业有关的资产偿还本公司,从根本上解决金城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

  金城股份同时称,上述方案已基本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积极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和操作办法,待落实后即可实施。资金占用问题有望年内得到彻底解决。

  2005年9月16日,记者致电锦州市政府,政府办公室人员称:这件事的具体操作由金城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城集团的全资股东——锦州市国资委来牵头操刀。

  锦州市国资委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金城集团的事比较复杂,不容易解决!”记者追问:“2005年内能够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吗?”他对记者表示:“不好说,难度太大,一切都有变数!”

  对于公告中的“请求政府划拔相当规模的与纸业有关的资产偿还”上市公司的说法,一位当地知情人士反问本报记者:“你没看错吧?在当地哪有这么大的一块‘与纸业有关的资产’?欠款总共接近6个亿呢!”

  作者::王文志 实习生:闫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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