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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收入者将成征税重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4:4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税务总局日前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提高纳税人信息来源的真实度。

  据了解,《办法》凸显出3大“亮点”。

  一是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

  二是提出全员全额管理概念。在尽可能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

  三是将高收入者作为征管重点。《办法》不仅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

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
房地产
、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对其实施动态重点管理。

  作者:陈二厚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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