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投资理财 > 正文
 

用途:代替政府偿付个人债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9:02 重庆晚报

  近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显示,财政部、证监会将出资组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由该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代替政府对个人债权进行偿付。而央行也因此逐步退出原来的个人债权处置程序。

  财政部一位权威人士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交由财政部、证
监会、央行三部委联合会签。目前已最终定稿。新京报网络编辑:甘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