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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资金补贴“万村千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0:32 新京报

  农家店最高补助不超过3800元

  本报讯(记者赵谨)昨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列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规划并报商务部备案的企业,将受到政府贴息或资金补助。

  根据商务部的资金补助标准:对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中、西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3%,其他地区贴息率不超过2%.另外,每个乡级农家店补助2000元,每个村级农家店补助3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分别增加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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