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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方案10送2.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9:28 新京报

  流通股获股份总价值约为5.75亿元

  本报讯 (记者吴敏)广州控股(600098)今日正式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5股的对价。

  大股东承诺三年控股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惟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非流通股获得市场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3275万股作为对价,其持股比例由改革前的74.21%下降到67.77%,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5.79%上升到32.23%.

  发展集团还承诺自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自然除权价为4.336元

  据测算,以2004年广州控股增发股份上市以来(2004年8月18日至2005年6月17日)的平均价格5.42元/股作为合理市价水平,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后,广州控股自然除权股价为4.336元,相应静态市盈率为11.38倍,按估计的自然除权价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份总价值约为5.75亿元。

  广州控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表示,近年来香港市场的H股和红筹股电力上市公司市盈率在10.2-14倍,主要A股电力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为10-40倍。

  此前同为电力行业的申能股份对价方案为10送3.2,国投电力对价方案为10送2.6,而长江电力方案折合为10送1.6706派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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