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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9:45 新京报

  实施时间为本月20日至2007年12月31日,第一次分配总量暂未公布

  本报讯(记者李武)近日,商务部公布了实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的商品清单,共有10大类、50余小类产品被列入首批名单中。此举意味着中国出口欧盟纺织品将步入一个稳定的出口增长期。

  据悉,从本月20日起,目录公布的纺织品出口将按商务部发放的出口数量从事出口,到2007年12月31日出口将全部放开,不在适用出口临时管理体制。商务部目前暂未公布第一次企业出口分配数量。

  商务部表示,在此期间报关运至欧盟成员国的货物,海关将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海关还将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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