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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经纪公司试点办法通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14:5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28日举行的中国银监会主席会议原则通过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据悉,首批货币经纪公司将采取中外合资的形式。

  会议强调,银监会对货币经纪公司的设立,实行先行试点、逐步放开的市场准入政策。在货币经纪公司引入的初期,可采取中外合资的形式,由国内适合条件的机构与国际知名货币经纪公司成立中外合资经纪公司,以利于充分借鉴国际良好做法。

  作者:赵江山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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