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开收零钞清点费 公司和个人均需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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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9:20 新京报 | ||||||||
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均需缴纳 本报讯 (记者周扬) 昨日起,北京银行对全市的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统一收取每笔最低5元的“零钞清点费”。 去年,建行已开始对企业客户收取零钞清点费。北京银行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
据北京银行客服人员介绍,零钞是指面值在1元以下(含1元)的纸币和硬币。零钞清点数量在500张(枚)以下时不收费;超过500张(枚)时最低收费5元,每增加100张(枚),加收1元手续费。纸币和硬币结合累计计算,收费不封顶。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一律都采用这种办法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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