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延期召开股东大会
本报讯因为无正当理由而执意延期召开股东大会,*ST新智(原宏智科技600503)董事长张念民、董事龙胜喜、赵为、谢红、独立董事沈士团、舒强兴、陈进、李保国昨日被上证所公开谴责,同时抄报福建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ST新智6月24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表示,由于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被冻结,因此董事会决定,将2004年度股东大会由原定的6月30日延期至9月30日召开。上证所认为,股权冻结并未否定相关股东的股东资格,也不影响相关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因此,公司并没有不能在规定时间召开股东大会的正当理由。为此,上证所于6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如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但公司董事会仍决定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上证所表示,*ST新智董事、独立董事未能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希望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勤勉尽责,遵守并促使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和交易所其他规定,按规定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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