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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光明遭证监会罚款4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 08:22 东方早报

  红河光明(600239)因未披露重大委托理财事件,且披露年报不及时,日前被证监会处以40万元的罚款。

  该公司昨晚公告称,日前接到中国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报;重大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披露以及定期报告披露不完整。

  证监会由此决定,对红河光明处以40万元罚款;对王铨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张仕发、徐晖、许虹、冯斌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张琳、苏乔宝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从去年以来,红河光明的业绩每况愈下,先后爆出独董辞职、董事长被免职的消息,日前又因涉嫌商标侵权纠纷被诉。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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