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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转债24日后转股不享受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1:22 东方早报

  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金牛能源昨晚公告称,该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如果在6月24日之后转股,将不能享受每10股送2.5股的“对价”。

  截至2005年5月18日,金牛能源已有36,905.62万元可转债转为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变为735,289,069股。

  2005年6月17日,金牛能源股东大会通过了10送2.5股的“对价”方案。金牛能源此次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4日,该公司将于6月27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同时该公司股票、可转债停牌一天且可转债暂停转股。

  6月28日,金牛能源股票、可转债将复牌交易。该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牛能源”变更为“G金牛”,可转债恢复转股。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也为6月28日。

  金牛能源称,公司股票6月28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自6月29日起,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金牛能源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作者:早报记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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