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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实施保险预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5:29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上午获悉,新华人寿总公司近日向各地分公司下发《理赔预付管理指导办法》,明确可以对客户实施保险预付,以保证存在经济困难的危难客户能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该预付办法主要适用于医疗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在基本事实清楚,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做出保险金预付,在多次预付总额不超保险金给付总额70%%的原则下,单次预付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客户已支出合理医疗费用理算结果的1.5倍,这为经济困难却祸不单行的危急家庭带去了福音。记者了解到,如此高比例的预赔付额开创了行业内先河。(刘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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