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投资理财 > 正文
 

宝钢股份派息红利税不减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0:04 新京报

  本报讯前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并实施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减半计征所得税的新规定,而昨天刚好是宝钢股份(600019)2004年度派息的除息日。

  专业人士表示,宝钢派息不适用红利税减半的新规。专业人士表示,此次宝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6月10日,派息对象为6月10日下午上证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应按照相关法规,对个人投资者每股0.32元的分红按20%税率扣除,扣税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56元。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