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股份回购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又一项重大制度突破和金融创新。与上市公司股本扩张一样,适时、合理地进行股本收缩,是上市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有效的发展策略和资本重组方式。这一资本运作方式,不但有利于调整和改善股本结构,
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且有利于稳定并提升公司股价,为广大股东提供更为丰厚的投资回报,平抑股市的大幅波动,同时有利于为正在稳步推进中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增添动力,为试点公司酝酿推出缩股式方案提供了一种可行和有效的选择。
所谓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
股份回购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的高效、有序运作。
如果向外部股东回购股份,那么外部股东所持股份的比重就会降低,原来大股东的持股比重则会相应提高,其控股权自然会得到加强;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在进行股份回购后,可以适当地提高资产负债率,更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以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期,从而提升公司股价,抬高收购的门槛;如果公司现金储备比较充裕,就容易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在此情况下公司动用现金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这是反收购技术中的“焦土战术”;公司可以直接以高出市价很多的价格公开回购本公司股份,促使股价飚升,以击退其他的收购者,从而达到反收购的目的。
股份回购可以抑制过度投机行为,有利于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运行。
通常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资金紧张等情况下,股市行情容易低迷。若任其持续低迷,将可能引发股市抛压较重,陷入股价下跌、流动性更差的恶性循环。此时若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将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返还给股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合理股价的形成。
上市公司对本公司信息最知情,其确定的回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比较接近于公司的实际价值(反兼并情形除外),使虚拟资本价格的变动更接近于实物生产过程,从而使虚拟经济和实质经济更有机地结合,以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当股票价值被市场特别是分割的市场严重低估时,实施股份回购可以增加公司价值。单从获取收益的角度来看,当公司股价被市场严重低估且极具投资价值时,投资于自己的股票是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公司宣布回购股票,常常会被理解为公司在向市场传递其认为自己股票被市场低估的信息,市场会对此作出积极的反应。
对于股东而言: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形成了特有的股权分置问题。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通常持股比例过高,且难以流通,缺乏流动性。而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使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收回一部分投资,以增加这些股份的流动性,提高其变现能力。若公司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现金流比较充裕,不仅可以通过股份回购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而且不至于在回购股份后出现现金流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营运资产明显减少等对公司业绩有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相反将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纵观世界各国法律,可以看出各国对股份回购均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这表明股份回购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即会产生上市公司操纵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股份回购易造成内幕交易,导致公司操纵股价,从而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次,股份回购容易产生误导投资者的现象,造成市场运行秩序紊乱。第三,股份回购使企业净资产减少,其偿债能力也相应削弱,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股份回购的这些负面作用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条件做出严格规定,那么就有可能抑制其负面作用,而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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